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是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科。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负责拟定巡察工作计划、方案,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巡察队伍建设,协同党委组织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